南昌市民涂女士和下属员工为“南昌洁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洁美公司”)辛辛苦苦干了将近两年本应要付清的工资却还有25222元尾款迟迟没着落.
近日新法制报社记者陪同求助人找到洁美公司负责人经协商对方承诺在7月5日之前付清拖欠的工资
反映:
工资“押三付一”还拖欠
据涂女士介绍,洁美公司承包了绿地国博三期嘉诚物业公司外包的清洁项目,2020年2月,她应洁美公司之邀,带着20余名下属员工为该小区做清洁服务。当初约定普通员工工资每月2400元,她身为主管每月4500元。工资的发放形式是“押三付一”,也就是说涂女士和同事们2月份的工资要等到5月份才能到手。考虑到工作难找,他们对此没有太大的异议。
其间,他们的工资发放正常,一直到2021年7、8月份,原本应该发放的4、5月份工资都出了问题。涂女士统一领取的钱不够发所有员工的工资,这也意味着部分员工无法领到足额的工资。
出于对洁美公司负责人吴先生的信任,涂女士决定先自行垫付不足的部分,等后面资金到位了,再拿回自己垫付的钱。
然而,让涂女士没想到的是,从这次开始,之后每月的工资都无法正常支付。因担心垫付的工资没有下落,涂女士便自行从后续发放的员工工资中扣下垫付的部分。
涂女士介绍,去年9月,洁美公司因经营问题撤场,但是她和其他员工的工资却没有结清。“公司总共欠了27万多元,后面我们陆陆续续拿回了25万元,还欠我们25222元,其中包括我自己两个月的工资合计9000元,剩余的16222元是其他员工的工资。”目前,包括涂女士在内共有8名保洁员工资被拖欠。
“虽然钱不多,但都是辛苦钱。”涂女士说,她曾多次找对方,甚至报过警,陆陆续续索回了大部分欠款。为讨回尾款,今年2月24日,涂女士来到洁美公司,并找到了负责人吴先生。当时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了今年3月10日前付完工资的协议,并写下了承诺书。然而,到了约定时间,涂女士仍未讨回尾款。
涉事公司:
7月5日前付清欠款
6月9日,记者与涂女士一同来到洁美公司所在的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茂天城小区,并找到了负责人吴先生。吴先生对于拖欠涂女士等员工25222元工资没有异议,表示自己手头确实没钱,希望涂女士再给一些时间。
吴先生承认,洁美公司撤场后,绿地国博三期项目资金全部结清了。既然钱已经到位,那为何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呢?
对此,吴先生解释,还有其他项目没结清钱,钱放到其他项目去了。“还有几个与绿地合作的项目,其他项目的资金未到位,这些钱被用到其他项目上去了。等其他项目资金到位了,就可以支付涂女士的工资。”
而对于“押三付一”的工资发放形式,吴先生表示,他们和项目方也是采取这样的形式。当记者提出可以陪同吴先生一起去了解相关项目的情况时,其拒绝了。
最后,经过协商吴先生答应在今年7月5日之前结清拖欠的工资并写下了承诺书
劳动监察部门:
“押三付一”不合理
对于洁美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记者向红谷滩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反映。一张姓监察员表示,员工工资应当每月足额发放。但是对于涂女士反映的问题,还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女员工超过了50岁、男员工超过了60岁,就不由劳动部门管理,需要向法院起诉解决。”
张姓监察员表示,如果有确切的拖欠工资的证据,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讨回工资,或通过所属社区、居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也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通过其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那么,洁美公司以“押三付一”的形式发放工资是否合理呢?
对此,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涂小康律师认为,要看双方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双方若为劳动关系,洁美公司“押三付一”发放工资的形式肯定是不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同时,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若双方为劳务关系,则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工资。”
据了解涂女士今年49岁多数下属员工年龄比她大
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图 江国稳 记者戴平华)
编辑:何山
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及视频)均为转载,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
保洁服务价格:
——————
新房开荒:玻璃、客厅、卧室、厨房、洗手间、阳台等,价格:3元/平方米。
别墅开荒:玻璃、客厅、卧室、厨房、洗手间、阳台等,价格:5元/平方米。
玻璃开荒:包括窗框、内外玻璃,价格:1.5元/平方。
石材翻新:25-30元/平米
石材打蜡:8-15元/平米
地板打蜡:3-8元/平米
瓷砖美缝:16-45元/平米
地毯清洗:1.5-4元/平米
外墙清洗:1.6-3/平米
沙发清洗+保养+消毒:50元/座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实际价格按现场制定